释义 |
法律分析: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在律师会见中的使用,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是否被法院采纳。但是,法院在采纳证据时会根据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证据的完整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证人作证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用其他方式取证,其中包括使用录音录像取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进行调解或者举行调解谈判的申请,调解或者调解谈判的过程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进行记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于保密事项,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录音录像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记录。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中录音录像是否被法院采纳,但是在取证过程中,必须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录音录像记录过程中涉及到保密事项,则需要经过相关许可,否则将无法被法院采纳作为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