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主观: 口头遗嘱生效是有条件的。具体包括:1、口头遗嘱人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口头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3、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口头遗嘱生效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