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生效的要件:1、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只能处分个人的合法财产。4、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5、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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