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享受农牧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牧业税优惠减免: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主管地方税务征收机关调查核实,提出具体减税或免税意见,并编制《农业税收政策优惠减免核定表》(包括纳税人名称、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减免事由、减免税额、实纳税额、征收机关名称、经办人姓名等内容),经县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