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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中如何规定职业病危害?
释义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六)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相关法律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检查的,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56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因此,职业病检查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职工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病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是职工自己的过错导致未进行职业病检查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
    劳动法中试用期合同是怎样规定的呢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法中加班规定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没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危害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但对劳动者来说,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好的保障。
    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内容由 张念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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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