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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释义
    小产权房不可能登记,也不能过户。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它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
    一、小产权房拆迁怎么办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这也说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拆除很难获得赔偿。但并不是的得不到赔偿,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
    1、根据《土地法》中的规定,小产权房子向本集体以外的人员出售,属于不合法行为。因此,如果是出售给了本集体成员,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认可批准的,合同属于有效,拆迁时会给予补偿的。
    2、如果房屋卖给了非本集体成员,但购买者取得了集体组织相关单位批准人可的,这种合同也属于有效合同,拆迁时也会有补偿的。但是取得本组织批准人可是非常难的。
    二、小产权房能否登记发证受保护
    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发证受保护。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 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可依法办理登记。因此,依法在农村建房的市民可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然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则不予登记。也就是说,利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在宅基地上开发建造的房屋即“小产权房”无法申请不动产权证书,这类房屋不得进行买卖、转让等行为。
    三、小产权房交易合同到期没买回来怎么办
    一、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就是违法建筑,根本不存在产权期限到期与否的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一)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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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4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