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赠与要交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按照3到5的税率征收的财产税,办理房产赠与过户登记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书面赠与合同,也叫赠与书。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上签名或盖章、标明日期。 赠予的房屋再次买卖或继承缴税: 房屋赠与后再次买卖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赠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