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措施是怎么样的,什么情况下要强制执行 |
释义 |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由于已经对男方哥哥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在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前提下,法院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保全的财产,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债务。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程序即结束。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纳费用,执行费由被债务人承担,因此,你姐姐不需要支付费用;由于已经进行财产保全,申请执行后对方不履行的,法院即可采取拍卖、变卖措施,不需要太长时间。 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子女的财产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共同财产里属于被执行人的份额。 强制执行股权的条件是什么 强制执行股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二、被执行人无现金、存款等方便执行的财产可供执行。 三、已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 强制执行两年了怎么办 如超过2年,申请执行,对方无异议,也可申请执行,对方有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强制执行前转移财产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能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规定的强制执行时效 下列是法院对强制执行期限的相关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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