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遇难题:只知道对方电话与名字,如何维权? |
释义 | 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提交真实合法的相关证据,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质证和辩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人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包括个人和单位的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来源和证人信息。如果书写有困难,口头申请也可被接受。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质证和辩论,最终意见应征询当事人。 法律分析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个人应当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提交真实合法有关联的证据供仲裁庭查清事实,在仲裁过程中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质证和辩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中的信息缺失:仅知对方电话与名字,如何有效维权? 在劳动仲裁中,遇到信息缺失的情况可能会增加维权的难度。当您仅知道对方的电话与名字时,有几种方法可以帮助您有效维权。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电话联系对方,进一步了解案件的细节和对方的立场。其次,您可以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可以帮助您确定合适的法律途径,并提供必要的法律辅助。此外,您还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工作合同、工资单、劳动纠纷证据等,以支持您的维权请求。最重要的是,保持耐心和坚持,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 结语 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应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提交真实合法有关联的证据供仲裁庭查清事实。法律规定了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仲裁请求及其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等。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并在质证和辩论结束时表达最后意见。在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收集其他证据,坚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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