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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找不到车怎么扣押?
释义
    法律分析: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汽车时,可以将汽车直接开发法院进行控制,以便有需要的时候进行拍卖变现。查封后的财产当事人藏匿,已经涉嫌妨碍司法,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法院不作为的,可以到上级法院执行庭申诉。法院找不到查封车辆,可以让公安机关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车辆登记信息。如果案件在交警部门处理当中,交警部门尚未放行车辆前或给受害方诉前保全申请书后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诉前保全的期限为15日,法院裁定促使后十五日内应起诉。若交警已经交车辆放行,受害方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状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法院将车辆查封。在因为经济纠纷或者别的原因车辆可能会被禁止办理转移或变更的动作,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这种查封的时间为两年,到期后会自动解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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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