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通常为强调事项段。如果一个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加了一个强调事项段就成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有以下意见: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 其中“无保留意见”中有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