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委托监护人姓名是填家长的还是孩子的? |
释义 |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填写父母的名字。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若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责任,可由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或组织代替,但需经当地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法律分析 如果是子女的未成年监护人,监护人填写父母的名字。 第一监护人的称谓填写父母的名字,因为父母本来就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由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不过需要经过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拓展延伸 监护人姓名填写规则:家长还是孩子的姓名?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姓名的填写规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在监护人姓名栏应填写孩子的家长姓名。这是因为孩子在法律上需要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监护和代表。然而,如果监护人是由其他人代为行使监护权,例如由亲戚、朋友或其他委托人担任,那么在监护人姓名栏应填写该委托人的姓名。在填写监护人姓名时,请务必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正确的填写,以确保法律效力和权益的保障。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监护人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来担任,但需经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在填写监护人姓名时,请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正确填写,以确保法律效力和权益的保障。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七条 老年人可以通过老年人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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