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以债务及催收行为是否破坏这一交易秩序作为评价标准,对于暴力行为的认定,其程度应当是尚不足以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效果,被害人依然有作出是否给付钱财的意思自由。如果催收人暴力程度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则应评价为财产罪的暴力手段。对于软暴力的认定,当催收人实施滋扰、跟踪等行为时,也应达到足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程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