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案件移送到司法局啥意思 |
释义 | 法院案件移交司法局的完整说法是法院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其意思是多指案件经纪律检查部门或行政执法机关调查(审查)中或处理后,认为已经涉及到违法犯罪了,须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的转交转办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则会由国家公权力的强制力,启动司法程序开始追究案犯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一、取保候审预审后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只是不关押人,案子还是要继续办的,预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法定程序,通过预审案子才能移交检察院进行公诉。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处罚,更不是刑罚。所以,取保候审之后案件还要审查,如果不构成犯罪,则会撤销案件,取消取保候审,如果构成犯罪,则会移送检察院、法院继续司法程序。但,司法程序进行的同时,并不一定就要收监。 二、刑事案件怎么转到司法局了 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三个程序,没有司法局介入这个程序,案件也不会移交司法局你所谓的移交司法局,是不是审判前的评估,因为一般要判决缓刑要先做评估,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会出具一个评估报告,送给法院后,法院很快就会出判决书判决书下达后就拿着去司法局报道,司法局会按照居住区域分到司法所,然后在缓刑考验期,都要按照司法所安排,定期参加学习,思想汇报,参加义务劳动等活动。 三、检察院立案意味着什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也就是说,检察院立案意味着案件进入侦查程序,检察院应当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地证据材料,并依法进行审查、核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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