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登记证书怎么办 |
释义 |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1)车主为个人的,应提交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的,由暂住地派出所出具暂住证明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一份。 (2)车主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代码证及复印件一份。及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由车管所统一提供)。2.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此表由车管所统一填写);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四联);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属进口车辆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原件);5.车辆购置税附加税证明(副本)属于免税车辆的,应提供免税证明(副本);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警部门留存联)(交纳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保险) 7、非免检车辆需到本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到本市交警大队车管大厅办理落户。 8、办理新车落户前需要对车辆车架号拓印、照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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