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带上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出院时的结算清单,到出生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办理。农村的产妇在家接生的,可以到乡镇的卫生院办理。要婴儿出生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出生证明的办理。超出时间范围的,要到医院指定地点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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