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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通常车位是否属于业主共有
释义
    车位是否算业主共有权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不同的车位类型归属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占用小区公共绿地或者是道路而改建的车位,或者是在建设规划以外的车,这两种类型就是属于业主共有。
    一、小区内车位算业主共有权吗?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小区的车位一般分为三种:
    1.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
    2.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包括地上、地下车位);
    3.人防车位。
    1.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产权车位
    这种车位属于在建设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决定以出租、出售或买房附送的形式进行处置,但是需要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使用。
    2.不能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
    这类车位一般有两种情况: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道路改建的车位;在建设规划外的车位;这两种车位都应属于业主共有车位,由全体业主决定如何使用,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
    3.人防车位
    目前来说对于人防车位的归属问题“尚无定论”,但是人防车位的管理权一般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选择出租人防车位,所得收益也归开发商所有。
    二、业主共有部分有哪些?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一般范围作了划分,业主共有范围分别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
    (二)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及其附属物;
    (三)建筑物所占有的地基的使用权;
    (四)住宅小区的相关设施。
    对于小区的车位来说,主要是分为几种类型,一种是能够办理产权的车位,另外一种是不能够办理产权的车位以及人防车位。而业主能够享有共有权的车,一般是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这种车位一般是占有小区的公共地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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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3: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