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居住地可以办离婚吗? |
释义 | 可以在居住地离婚,前提是居住地就是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只要居住地是任意一方当事人的户口住所地,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手续必须在登记地办理的吗 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在登记地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结婚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离婚时,双方就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 二、两人都在异地怎么离婚 两人都在异地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就结束了双方的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仅限协议离婚时,若起诉离婚的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等材料。且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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