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法院的离婚冷静期适用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是不适用冷静期的相关规定的,起诉离婚的情况是可以由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不存在冷静期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还可以不可以离婚 离婚冷静期过了30天后,自第三十一日起至第六十日,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超过六十日的,应当重新提出离婚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二婚冷静期后有不离婚的吗 二婚冷静期后有不离婚的的,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如果在设置的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向申请机关撤销离婚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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