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一、离婚冷静期内是否可以起诉 1、离婚冷静期内可以起诉,但是第一次不判离的判决,需要经过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冷静期的由来有哪些 有对离婚的限制性条款,比如在以下4种情况下,就是不允许离婚的。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的六个月内,男方提出诉讼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2、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以“夫妻感情已破裂”提出离婚诉讼就必须拿出相关的证据,比如说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两年、对方有婚内出轨行为等。 3、军婚想要离婚的,若军人方没有同意且在婚姻中无重大过错的,配偶提出离婚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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