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文件归档的范围、分类和保管期限要准确,有利于查找和利用。对有保存价值的必须存档,没有保存价值的不要做无效存档;比如:上级机关普发的供参阅而不需办理的文件材料、征求意见为定稿的文件;本机关单位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和临时性文件;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发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