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地下停车场在总平面的位置应该要方便进出,并且要与人行道远离开来。汽车的坡道位置应该尽量靠近出入口的位置,这样做的目的是减少阴暗汽车的光线干扰以及汽车噪音的干扰。一般来说地下停车场的坡道不能少于2个,但如果车辆数少于100的时候则可以只设置一个,当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50--100两停车场容纳量的最好也设置2个坡道;而如果汽车数量超过500的时候则必须要设置3个及以上的坡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