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露天停车场的产权归属 |
释义 | 商业配套以及专用和临时停车场的产权问题较为明确,即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产权应归发展商或产权人所有。住宅露天停车场的产权问题也较为容易解决。根据规划,区内的道路属规划配套用路,归区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而小区内的露天停车场实际上是以占用区内的道路或其他配套设施作为代价的,因此露天停车场的产权及收入应归区内全体业主所有。架空层停车场产权也曾引起纠纷,福州市曾发生海景花园业委会起诉房管部门的典型案例。业委会认为,架空层所依附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已被全体业主买走,该架空层停车位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应该说,业委会的理由不很充分。在有明确证据证明架空层面积未被分摊给各业主时,应认定为归发展商所有。 一、小区停车按小时收费合法吗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1、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2、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3、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二、小区内限速规定 在小区内一般限速5公里,较大的小区主干道,有时也限速20公里。小区内道路不属于交通法调整范围,因此交通法中没有关于小区内行车速度限制的明确规定。小区内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应由选聘的物业公司规定汽车时速。如果业主对时速限制有疑问,可以直接或通过业主委员会想物业公司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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