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一定要有生效条款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买卖合同一定要有生效条款吗 合同生效条款是必备的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 7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 合同如果成立,不存在无效以及一些附期限的,附条件等情况的,合同自成立的时候就生效,当事人就应当在此时根据合同的内容,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如果存在不履行的就是违约,要承担相应责任、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也是有效的。 三、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两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民法典》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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