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签委托书要给买方吗 |
释义 | 要, 授权委托书是被委托人在无法完成特定事项的情形下委托他人代办的凭证,其性质和合同是一样的,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原则上委托协议书也是和合同一样,一式两份,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分别保存,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才能代办事项。 代签从法律性质上看属于代理关系,且该类代理存在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通俗理解来看,要关注该类合同签署的是谁的名字。一方面,如果签署时在签署栏仅签署了代签人的名字,则嗣后如合同产生法律风险,则应合同相对人有权要求代签人承担责任,除非本案代签人已经取得了充分授权并将该授权情况告知了合同相对人;另一方面,该类合同如果体现出被代签人的名字,则构成了直接代理。但在代签合同前,代签人应该取得被代签人的授权委托,否则该类合同代签人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关于该类代签合同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代签人代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的权限,并对于该类代签合同的当事人、内容、合同编号等显著性特征予以明确。避免因权限多大导致代签人超出原本授权范围签署合同,造成被代签人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