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便于流动人口的管理和约束。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人口迁移时是需要带着粮油关系和生活物品票证的走的。人到了部队,当地的粮油关系就减少了一个供应配额,否则国家就要多发一份,这样几百万军队就要多发很多。 户口的取消,也就意味着粮油关系随着户口的转移。市场经济后,我国人口不再有粮食配给制,粮食和食用油随便购买。但部队的体制依旧没有改变,依旧是计划经济时的国家供给制。所以,户口注销制度也没有更改。 再有就是军人在部队了,户口如果还在家乡,会有很多不便管理的事情。会造成重复性的事件发生。例如:利用以不在家的军人户口名额要生育指标、宅基地指标、住房指标等。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军人身份都需要进行保密,特别是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兵种来说,比如说缉毒警察、特种兵这种情况。保密工作一定要做好,同时这也是为了要防止一些犯罪分子想要调查军人的身份,万一被犯罪分子通过户口找到了军人的家属,那后果将非常严重。 法律依据:《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