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示证明材料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示证明材料怎么办 诉讼离婚不需要对方出示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对方身份证及住址信息即可。所以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示证明材料并不用担心,只需要准备好起诉材料起诉对方即可。 二、诉讼离婚准备材料有哪些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可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代替)及复印件,然后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有其他证据资料如:子女情况的证明、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等证明材料、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三、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首先是离婚诉讼的,一般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证据,将诉状及副本和证据提交到法院; 2.人民法院对提交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3.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予立案,不符合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要返还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辩护阶段 1.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人,并通知被告自立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法院作出书面答辩状; 2.被告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3.如果被告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是对案件做全面的审查、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的话在审理前应当调解,无法调解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必须到庭的,如果确实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书面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意见书。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具体决定。 离婚诉讼终结后,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时间为收到判决书开始的十五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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