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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队的地盖的房子买了有产权吗
释义
    网友提问:大队的地盖的房子,我买了有产权吗?售楼和盖楼的都是天津外环边上的一个大队,没有五证.他们已经盖了两期.现在是三期,明年交房,交房180天内办下产权证.谁知道,这是不是有保证?
    孟宪生律师回复:我国对租房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房合同签订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提交材料
    根据《厦门市城镇房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应负法律责任);
    6、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受托人愿意负法律责任);
    8、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没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时,来办理登记手续的共有当事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时,愿负法律责任);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10、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二、房屋租赁登记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等相关文件到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没有按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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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