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如何应对被告不承认借条真实性的情况? |
释义 | 法庭裁判所强调法律真实而非客观真实,追求客观真实的成本可能使追求本身变得毫无意义。原告无需提供除欠条以外的其他证据来证明欠条真实性,否则违背交易情理。被告不承认借条真实性的解决办法在于以经过正当程序认定的事实作为裁判根据。 法律分析 (一)首先强调,法庭裁判所根据的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如果以欠条真伪不明为由中止诉讼,如果欠条确为被告书写,原告的合法权益如何能得到及时维护,而且如果被告一直下落不明,甚至可能是故意的一直下落不明,本案是否永远不能终结呢?追求客观真实的成本极有可能使追求本身毫无意义甚至成为负担,法律真实则强调程序价值,以经过正当程序认定的事实作为裁判根据。 (二)不应要求原告继续举证。现实生活中的通常情况是,原告除了欠条不会再有其他证据。一方欠另一方钱物,只是向另一方出具欠条,而不需要办理任何其他手续,也不需要有在场人证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要拿出欠条为证;债务人清偿债务,只要收回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款已归还,只要主张原告持有的欠条已被收回。可见,除了欠条,原告一般不会再有其他证据。如果因被告不到庭质证,而要求原告再提供证据以证明欠条确系被告书写,是要求原告提供出现实生活中无需存在的情况作为证据,违背现实生活中的交易情理,很不妥当。上面就是被告不承认借条真实性的解决办法了。 拓展延伸 应对被告否认借条真实性的情况下的原告权益保护策略 在被告否认借条真实性的情况下,原告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权益保护策略。首先,原告应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借条的原始副本、相关的通信记录和证人证言,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其次,原告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并依法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应积极参与,提供充分的证据,与律师密切合作,并根据法庭程序进行辩护。此外,原告还可以考虑与被告进行调解,寻求和解的可能性,以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总之,原告应综合运用各种策略,以保护自身的权益,并争取公正的判决。 结语 在被告否认借条真实性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充分收集证据,咨询律师,依法提起诉讼,并积极参与法庭程序。同时,可以考虑与被告进行调解,以争取公正的判决。保护自身权益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策略,确保法律真实的价值得以体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