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的办理指南 |
释义 | 房产过户手续程序:1)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相关文件申请,包括证书、合法证明、合同等;2)管理部门审查文件并在15日内答复是否受理申请。 法律分析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等。 拓展延伸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程序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程序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合理分割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房产分割一般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方式。协议分割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制定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分割的具体细节。诉讼分割是指当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婚姻关系等因素来判决房产的分割比例。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程序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 结语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供相关文件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查后得到书面答复。而离婚房产分割的程序则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两种方式,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确保房产分割的公平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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