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进行下一步处理?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处理程序及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工会讨论、提供违纪证据、通知工会并征求意见,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资,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需送达劳动者,可以采用直接送达或公证等方式确保送达,同时备案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 法律分析 一、解除完劳动合同之后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要在解除时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并且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人事处提供本单位的经过工会讨论并且走完公示程序的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尤其是据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 (2)人事处提供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证据;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后,财务处应当结算并给付劳动者薪资; (6)劳动合同解除:在薪资结算完毕后,劳动合同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结语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出具解除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保存解除合同文本至少两年备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工会讨论、提供事实和证据、通知工会、办理工作交接、结算薪资、解除合同、送达相对人、出具离职证明和备案。以上步骤应严格遵守,确保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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