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是先赔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该先赔付的。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伤员需要垫付抢救费的,保险公司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进行垫付。 一、如果车祸住院都由谁垫付费用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车祸产生的住院费用由哪一方垫付。对于此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对于抢救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为什么对方报不交强险 交强险的赔付金可以赔付给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赔偿给受害人。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三、出车祸了医药费谁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医药费可以由伤者自己垫付或是肇事者垫付,都没有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保险垫付。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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