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做了一年公司要员工提出辞职,如何补偿 |
释义 | 关于员工做满一年辞职能否获得赔偿的问题,首先需要弄清楚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理由是什么,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形下,此时员工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反之,用人单位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辞职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 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没到期,辞职的话要赔偿违约金吗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以使用人单位提前做出用人安排,及时补足新员工,交接工作。 但是有以下情形时,劳动者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1、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离职是不能扣违约金的。 三、被迫辞职是否可获得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出规定,被迫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到,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只不过随时辞职也是受到相应情形限制的,而并非允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辞职。要是员工辞职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此时还需要对单位的损失作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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