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立核算变如何能更为非独立核算 |
释义 | 这段内容涉及到企业财务制度和税务登记的规定。对于跨省的分公司,财务制度需要填写成独立核算,但具体规定需要遵循当地税务局的指导。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果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前三十日内进行变更。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跨省的分公司,一般的财务制度填写成独立核算,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如果当地允许分公司财务制度非独立核算,只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 拓展延伸 关于财务制度变化的税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财务制度变化可能会对税务管理产生影响。根据该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财务制度变化后15日内书面告知税务机关,并提供有关资料。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告知税务机关,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逾期不改正,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因此,财务制度变化可能会对税务管理产生影响,纳税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及时告知税务机关,并提交相关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不同情况下财务制度填写的要求和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跨省分公司需要根据当地税务局规定填写独立核算,而当地允许分公司财务制度非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只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三十日内进行税务登记内容的变化。因此,纳税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填写财务制度的要求。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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