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债务人在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前题下。按照二审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内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那一审判决到二审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就应该按一倍利息来计算。如果债务人在二审指定履行期间内没有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那么就应该从一审判决的有效期之日至最终清付完结止都应按二倍利息来计算,而不应该是从二审判决之后在按照二倍利息来计算。 一、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是债务人来承担吗 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是由债务人来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条中所载的利息可以被判决以后吗 依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