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的,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报警由警方立案检察院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适用非法拘禁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