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一户多宅怎么办 |
释义 | 1.自愿退出并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合法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举措,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多余的宅基地,还能获得一笔几万元不等的退出费用。 2.拆除处理 如果农民在村内建了新房,但是没有将以前的老房子及时拆除的,或者以强制或是欺骗手段占有宅基地建房的,依法继承但是在后期却未经批准新建或是改建房屋的,多占宅基地上的房屋都会面临被责令限期拆除的结果。 “拆旧建新”是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基本逻辑,一些村民寄希望于搬进新居后老房子能够继续保留,这是难以实现的。 3.缴费后有偿使用宅基地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试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户不想拆除多余的房屋,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缴纳一定的费用对宅基地继续进行有偿使用。 4.结合实施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对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等按照规划进行逐步调整,同时积极引导村级通过民主协商和村民自治化解一部分遗留问题。 一、农村违法建筑有人住能被强拆吗 1、农村违法建筑有人住是能被强拆的。其实就农村住人违建房的处理而言,其有多种处理方式,但是很少有要将其强制拆除的情况,只有少部分的农村违建房将会被拆除,比如建了新房但是并未将旧房进行拆除的情况,强制占有宅基地而建造的房屋。 除了上述两种房屋需要进行强制拆除外,这三类房屋也要进行拆除,主要包括产权证明已被法定程序撤销的房屋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依法继承的但是后期未经批准便新建或改建的房屋,用欺骗的方式骗取宅基地进行建造的房屋。 2、暂时不会被拆除的情况:(1)针对不农村已住人的违建房而言,其还有一种暂时保留的处理方式,因为部分农村违建房在早期是违建房,但是却符合现在要求的对农业发展有利的部分设施,可以进行保留,暂不予进行拆除。 (2)部分违建房屋虽然在现在的政策下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制度,但是却符合分户条件的,那么该栋符合条件的违建房将不予进行拆除。 (3)对于部分已住人的农村违建房而言,若是将其拆除后,会影响到村集体的公共利益,或者是会对邻里造成安全隐患,那么也将被暂时保留处理。 (4)就部分农村已住人的违建房的家庭而言,其除了这一处房子之外,就没有其他可以居住的房子,那么暂时不予进行拆除,但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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