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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前夫离婚前用我的名义贷款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如果不知情的,不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双方在合法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即已经解除,双方间不再属于夫妻关系,前夫无权代理前妻进行民事行为。如果前夫私自拿了前妻的身份证去贷款的,不管是以前妻名义进行贷款,还是以夫妻名义进行贷款,都是一种欺诈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数额较大的,则构成贷款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因前妻没有委托前夫办理贷款,且因双方不再属于夫妻关系,前夫也无权代理前妻办理贷款手续,所以前夫办理贷款属于其个人行为,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贷款,与前妻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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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3: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