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已拿钥匙,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一直没装修,需要交物业费,有滞纳金吗? |
释义 | :滞纳金依照应付未付部分的物业费为基数,一般物业费按照年度来计算,因此一年未交便是以一年的物业费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三计算至你实际支付之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意见全文》二百七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的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中除应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 您好,房子一直空置,毛坯房,没有装修,物业费有减免吗? 物业费可以减免的情况1、物业服务不到位:如果物业出现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物业费。因为业主和物业是有签订相关合同的,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或者责任,有一方违约,则可提起诉讼。前提是业主一定要掌握证据,可以证明物业确实出现了服务问题。2、房子空置一年物业费可减免: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房子在交付以后仍然空置一年以上,在空置期间所收取的物业费,应进行适当的减免。至于减免的具体费用,需要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3、安置房中低收入家庭可免交物业费:在安置房小区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物业费全额免交,其他收入低于是人均收入一半以下的住户,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减免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你好,我的房子钥匙还没有收到,不需要交物业费 不拿钥匙是否要交物业费需要视情况而定:1、与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拿到钥匙,就要开始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交钥匙、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2、如果还未交房则不用交物业费。什么情况下可拒交物业费1、验房不合格,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2、开发商延期交房,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3、二手房前业主欠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4、物业公司提供的额外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提供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那么业主将有权拒交物业费,即便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建筑物一直没有人住,物业费取暖费也没有交,物业收滞纳金合理吗, 物业费滞纳金是否合法应完全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并做好取证工作。不交物业费的话物业公司在与业主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的房子一直没有装修入住,物业费不可以减免吗? 房屋没装修没入住,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当缴纳物业费。但业主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请求其减免物业费,一般情况下,1年的物业费可以减少1个月的,最多能减少到百分之七十。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房子很早就交了,但是由于个人原因一直没有拿到钥匙,这个物业费应该什么时候交 物业费应该在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的时候交。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交物业费等职责的履行,一般是在房屋交给买受人的时候交纳。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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