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油站不给开发票怎么投诉? |
释义 | 加油站不开发票,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税务局投诉或者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依照相关规定加油站必须按规定使用税控加油机或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从事成品油销售,每月按实际油品销售量征收增值税。加油站在销售成品油时,应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拒开发票或以其他票据代替发票。 经营者提供商品消费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提示:购货凭证主要有三种形式: (1)发票,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刷; (2)购货小票,它一方面是购货证明,另一方面用于企业的内部结算; (3)信誉卡,一般在集贸市场中使用。这些凭证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的基本依据,在某种意义上它带有合同的性质,是重要的证据坐标。 不论国家有无必须出具的规定,不论商业惯例是否要求出具,只要消费者认为必要而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都必须出具,这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比方说,修理自行车,根据商业惯例,一般不需出具服务单据,但如果消费者要求出具服务单据,经营者不得拒绝。经营者不履行此种义务,消费者有权向工商、税务等部门检举、揭发,强制其发行,并予以相应的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条 将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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