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合并后计算养老金如下: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2乘缴费年限乘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除2乘缴费年限乘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个人交纳社保养老部分:缴费工资乘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2、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一般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综上所述,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