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零六个判决怎么还没有送回家呢? |
释义 | 法院作出判决后,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判决才能生效,并且判决书一般都是法院负责送达的。为此,判决书下来后,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送达当事人:(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如果受送达人家里无人接收判决书,可以使用转交送达。如果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判决书,可以使用留置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是当兵或者在监狱服刑,可以使用转交送达。如果无法联系的,可以使用公告送达。如果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以使用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判决书下来后,三年了,钱还没拿到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还要取决于对方的支付能力以及法院的执行情况而定,如果对拒不执行判决书的决议的,则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我已经开庭半年了,为什么判决还没有下来? 法院对开完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是没规定的,但对于案件什么时候宣判则有时间的限制,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法院开完庭判决书下来的时间具体如下:民事案件审理期限: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盗窃罪判六个月上诉能不能判缓刑呢 如果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一般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如果盗窃罪被判处拘役的,缓刑一般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书下来去执行局,没有下面怎么办? 需要法官签字。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判决书需要法官签字。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判决书需要法官签字。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一审判决不服,还不想二审怎么办? 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二审指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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