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公告公示期不得少于几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