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需要本人去处理吗? |
释义 | 律师解答: 拿营业执照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托人需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所有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系)本人提供,然后签字,按手印或加盖公章,并注明电话、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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