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一)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二)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 1、买卖合同、订(定)货单; 2、邀约、承诺、数据电文; 3、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 4、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者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 (三)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 2、货款收支凭证; 3、拖欠货款的证据;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由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以及相应凭证。 (四)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一、买卖合同的特征 (五)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六)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七)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八)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九)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一)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 (二)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三)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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