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回老家怎么办理离婚证 |
释义 | 不回老家可以以诉讼的方式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若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完全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 一、跨省可不可以办离婚证 跨省不可以办离婚证。离婚的条件和办理方式有如下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只是需要搜集相应证据材料。 二、离婚可以在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吗 1、离婚可以在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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