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是否以传真形式订立有效? |
释义 | 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订立合同,但这种方式存在较高的风险。作为传真接收人,对方是传真发送人并且没有对传真内容进行修改,那么我们方应该保留一份加盖我们方印章的传真件。在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上注明双方之间的往来传真号码。双方不见面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签订合同。或者通过微信、电话等电子通信联系,协商、修改、确认合同内容。电子版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分析 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订立合同,但这种方式存在较高的风险。如果我们作为传真接收人,对方是传真发送人并且没有对传真内容进行修改,那么我们方应该保留一份加盖我们方印章的传真件。在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上注明双方之间的往来传真号码。 一、双方不见面怎样签合同 双方不见面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签订合同。或者通过微信、电话等电子通信联系,协商、修改、确认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电子版有法律效应吗? 电子版合同具有法律效应。电子合同是可以替代纸质合同的电子数据电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拓展延伸 裁判文书可以电子送达吗 判决书不可以电子送达,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一旦受送达人同意以电子送达方式接收诉讼文书,并自行提供了接受送达的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地址,法院将诉讼文书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日期为送达日期,即视为送达已经完成并发生相应的送达效力。 结语 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订立合同,但这种方式存在较高的风险。作为传真接收人,对方是传真发送人并且没有对传真内容进行修改,那么我们方应该保留一份加盖我们方印章的传真件。在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上注明双方之间的往来传真号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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