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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后另行竞聘新工作的劳动关系性质
释义
    法律分析:退休后另行竞聘新工作的劳动关系性质属于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的身份不同,签订的合同属性也有区别。退休另聘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受民法而不是受劳动法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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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8: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