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回款方法是怎样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企业回款的方式与策略,包括限制发货法、情感感化法、双簧表演法、死缠硬磨法、声东击西法、预定进货法、协销回款法等。回款是企业业务的核心工作之一,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要素之一。回款方式的选择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例如资金利用率、资金占用量、每年给客户带来的利益等因素来比较。企业可以通过高频次、小金额、事前催收等方式来推动客户回款。 法律分析 一、回款方式与策略 1. 限制发货法 通过对商品数量进行限制,迫使客户妥协并回款。 2、情感感化法 通过与客户良好的客情关系或私交,运用情感打动客户使其帮助你给公司回款,达到回款的目的,如通过与客户在交谈的时间或利用个人的表演,告诉客户遇到什么问题、如果不能完成公司会怎样怎样处罚,总之很为难,利用客户的同情心和朋友关系来达到目的。 3、双簧表演法 和同事配合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双互配合达到目的。由同事唱起白脸,首先对客户发难,指出客户如不能回款就重新增加或调整客户,而作为红脸的我侧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与同事争的面红耳赤,就差没打起来了。客户见到此情况,一方面劝和我们,另一方面问还需要多少汇款,最终积极配合我们工作。 4、死缠硬磨法 对某些总想方设法不回款的客户,业务员一定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 5、声东击西法 想要客户回款却什么都不说,去做其他的工作,比如和其它的厂家客户频繁接触,造成另选客户的假象,并通过第三方渠道传出该客户回款不利、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消息。来达到让客户汇款的目的。 6、挑毛捡刺法 通过对客户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放大,专找客户毛病指出其工作的种种不足,并暗示就是这种不足造成任务无法完成。 7、欲擒故纵法 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表示解决很困难,几乎不可能,待对方会抓住此问题和要求大做文章并提出只要解决就会回款的破绽时,马上确认,使对方无回旋的余地,实现回款的目的。 8、明细算账法 对客户认为利润小或淡季不愿意进货的客户,业务人员可以通过与其他产品对比找出自己产品的优势用算账的方式来说服客户,如算:资金利用率、资金占用量、每年给客户带来的利益(包括渠道上的、名声上的、利润上的),总之找到自己的长处与别人的短处去比,来说服客户回款。 9、预定进货法 即利用客户的信誉,在货物未到之前与客户一起合作将产品预售给终端,实现货物的分流。 10、协销回款法 在找客户回款前,先帮助客户下市场象征性地帮他收几笔他的下线客户的欠款;对于客户的经营困难,就利用自己的知识,帮助客户分析市场,制定策划促销方案等,以自己的诚心和服务打动客户,往往可以收到很好效果。 二、什么是回款 回款是指有些企业是以代销的形式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并不立即结款,而是打欠条,以后定期结款,业务员拿回来的钱就叫回款。或者企业销售商品直接结回来的钱也可叫回款。 回款是做业务的核心工作之一,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要素之一,只有不断提高回款质量,不断提高业绩,企业才能健康发展,自己才能快速进步。 回款是让任何一个企业都头疼不已的事情,尤其是到了一年的收官阶段,回款情况将直接影响一年经营下来的财务状况。我国目前的市场基本都是产品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一年经营的好坏总该有个说法,为了扩大产品销售规模,许多企业采取赊销措施来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行促销活动,然而最让企业头疼的指标是年终的回款额,应收账款管理在财务管理中显得越来越重要,直接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年终如何推动客户回款?高频次、小金额、事前催收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多,企业宁可让员工多跑几趟路,多结几次账,多磨几次嘴皮,也不能图方便省事,把大批货物交给对方。须知欠款越多越难收回,这一点非常重要。 三、企业回款的方式有哪些 银行汇票:银行见票即付(如果是全国汇票就有一天的托收期),否则可即刻到帐,用于企业间的结算。其中有一种叫现金汇票,可用于企业与个人的结算。开出票后要退票必须有原件退回,挂失需到法院办理。银行汇票的时效是二个月,办理退票似乎没有时间的限制; 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行保证到期付款,用于企业间的结算往来,需注意的是注意背书的合规,注意保留与前手的交易凭证,防止被挂失止付。 支票:用于同城的结算往来,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结算,若个人收款一般为劳务费的性质,5万以上需提供相关合同方能入帐。个人支票业务现在好象就上海的一些银行有,其他地方的银行都不办理。支票的有效期为10天。不能退票,只能挂失。 拓展延伸 回款管理是企业财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涉及到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支票等票据的时效和背书合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支票都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和背书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违反背书规定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无效。 在银行汇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银行汇票的出票人需要在汇票上记载汇票号码、出票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汇票到期日期和汇票的出票人签章等信息,并在汇票到期日或者到期日前将汇票交给收款人。如果汇票上记载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那么该汇票将被视为无效。 在银行承兑汇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需要在汇票上记载汇票号码、出票人名称、汇票金额、汇票到期日期和汇票的出票人签章等信息,并在汇票到期日或者到期日前将汇票交给收款人。如果汇票上记载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那么该汇票将被视为无效。 在支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需要在支票上记载支票号码、出票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支票金额、支票到期日期和支票的出票人签章等信息,并在支票到期日或者到期日前将支票交给收款人。如果支票上记载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那么该支票将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回款管理中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支票的时效和背书合规问题都应受到重视,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事宜,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结语 回款是企业业务的核心工作之一,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要素之一。回款方式包括限制发货法、情感感化法、双簧表演法、死缠硬磨法、声东击西法、预定进货法、协销回款法和明细算账法等。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客户需求选择合适的回款方式,以提高回款质量和业绩,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二条\t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在确定违约责任范围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五百九十二条、本解释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一条\t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民法典\t第六百一十七条\t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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