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吗 |
释义 | 需要。《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领取结婚证必须带户口本。 一、临时身份证能办理结婚证吗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现在结婚领证需要什么证件 领取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婚所需要的证件,通常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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